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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分类 征地拆迁-宅基地
解答

一、农村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在农村,宅基地无法进行自由交易。因为它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个人持有宅基地仅仅享有使用权,并不占据产权,因此,我们不能对其进行买卖。

然而,如果卖方和买方均为同一村庄村民并且符合特定标准,那么他们就有权购买、出售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存在转让限制。

首先,转让方与承接方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其次,受让人不能拥有自有居所或宅基地,或者至少需符合相关宅基地使用权分配规定;

最后,该转让行为需经集体组织批准,同时必须取得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布的许可证。

值得强调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不可单独进行转让,必须跟随其所在的建筑物一起转让给他人。

此外,卖方还必须拥有至少两套农村住房及相应的住宅基地,以确保转让完成后,他仍能维持基本的居住需求。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二、农村的宅基地不在是私有财产吗

值得明确指出的是,宅基地并非私人所有。由于其所有权归属村民集体而非个人,故此它并不被视为个体的私有财产。

然而,在面临征地情况下,当事人仍然有权获取相应的补偿款。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所确立的相关规定,此类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多项费用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关于农村宅基地,由于其所有权归属集体经济组织而非私人所有,所以在法律层面上,个人实际上只能享有使用权。然而,在相同村庄的村民之间,如果符合特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买卖的。在这种转让中,双方必须属于同一集体成员;同时,受让方必须没有自己的住所或者拥有的宅基地;此外,还要经过集体和相关政府机构如国土资源部的批准方可进行。值得注意的是,使用权不能独立转让,它必须伴随房屋一起转让,并且卖房者需要保证自己至少拥有两套农村住房和宅基地,以便满足自身以及家人未来的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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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