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后能否取保候审 在此,我们向您展示了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取保候审的详细指南。 在刑事拘留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同样是有可能得到取保候审的权利的。 具体而言,法律赋予依法设立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权力,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我照料,或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考虑其嫌疑人、被告人身份时,如果他们被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风险,那么这些人是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 请注意,以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详细解读,其中包含了取保候审的多种情形: (1)可能被判处罚金,管制或者拘役并且不适用独立判断的附加刑;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并不可能导致社会危害性的产生; (3)凡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主生活,正在孕育或哺乳期孩子的妇女,如果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出现,也同样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4)对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案件还未办理完毕,仍然需要取保候审的情况,同样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后大概多久批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公安机关在提请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批准逮捕之后,检察机关需在限定的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决定是否应予以批准逮捕。具体法律条款如下所示:当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已被拘留者实施逮捕时,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个自然日内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特别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最长可延长至四个自然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同样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制度,对那些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刑拘之后,预设他们具备合理理由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这种权利主要适用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同时也包括那些可能会被判处较轻刑罚并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风险的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四类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形: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具有特殊身体状况、刑拘期限即将届满但是案件尚未审结且继续取保候审仍有必要性。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属于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其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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