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结婚后给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精神病结婚后给离婚吗 给离婚。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精神病结婚可以离婚么 在此种情况下,您有权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如果被判定患有精神障碍,只能基于如下情况而可能获得法庭准许离婚: 即在恋爱阶段未如实披露自身患有该症,并且在婚后经过长期治疗仍无法治愈,在此情况下的另一方有权利提出离婚请求; 又或者在恋爱时期已知对方存在精神问题依然选择与其建立婚姻关系,随后对方也因此提出离婚请求; 另外,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患病的一方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治疗且病情始终持续加重的话,同样有资格向法庭提出离婚诉求。 在此需要明确说明,单方面的精神障碍并非提出离婚的充足条件,因此,法庭不会简单地依据这一点就判令双方离婚。 倘若离婚原因确实来源于配偶患有此症,那么,所谓的离婚理由就是成立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以下情况视为有效进行离婚判决的依据:首先,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其中一方故意隐瞒其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其次,即便在婚前知晓彼此都存在精神健康问题,但仍然决定结婚;最后,尽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曾患精神疾病,并且经过长期治疗后仍无法治愈者,以上三种情况均需满足一项条件——即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请求,且经过调解后仍无法撤销其决定,此时法院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正式批准离婚请求并作出相应裁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