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到场多久判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一方不到场多久判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84条 明确指出: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一方不到场可以要求离婚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未出席相关聚会,那么他或她便无法请求终结这段婚姻关系。 这是由于无论是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离婚方式,抑或是经由法院裁决的诉讼离婚途径,均需要当事人及其配偶亲自在场参与。 若仅存在一方未出庭的情况下,无论是婚姻登记机构,亦或是法院,都无法给予其离婚许可。 当然,在极少数情形下,例如当另一方因某种原因而无法出庭,例如无法自主表达意愿、失去行踪,或者虽然未出庭却已向法院递交了书面意见的情况下,可以豁免出席法庭审理,但是这必需得到法庭的正式批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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