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辞退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辞退吗 企业在合理范围内享有对于员工的解雇权利,但需注意不可滥用此项权利。当有员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所明确规定的相关错误情况时,企业有权依据实际具体情况选择终止其劳动关系,并且无需对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另一方面,如果员工并未有任何不当行为,仅仅由于合同即将过期而无法续签或是面临合法的经济裁员等情形,此时企业需要在事前提交书面通知,提前30天告知该员工或在额外支付该员工一个月工资之后,方可正式结束他们之间的劳务协议。然而,如果企业无正当的理由就恶意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务关系,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务合同的行为。每位员工对应的赔偿金额为企业每工作满一年,应当向其支付两个月的薪资作为赔偿金,并且以该员工在离开岗位前所度过的最后12个月的人均月收入作为衡量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吗这个做法合理吗 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合法且合理的做法。 劳动合同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协商一致而订立,并且需要经过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正式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持有一份。 然而,由于实际情况往往涉及诸多方面,且内容相对复杂,因此我们将在正文部分对此进行更为详尽的阐述。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鉴于企业在合乎法规之框架内有行使员工解聘权益的权力,若某位员工在行为上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所列举的各种违规事项,那么该企业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动,断然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且无须向该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金。然而,倘若员工并未出现任何不当行为,仅是因为合同期限届满而无法续订或者遭遇合法的经济性裁员等特殊情况,在此种情况下,企业则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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