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判实刑跑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判实刑跑了怎么办 对于已经履行保证金且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逸的情况,将依法扣留或没收部分乃至全额保证金; 同时依据情节的轻重及具体情况,要求相关嫌疑人、被告人就其行为进行诚恳检讨并改正,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实施适当的监视居住措施,直至决定采取逮捕措施为止。若确有必要逮捕时,政府有权先行拘留尚未最终定罪的嫌疑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判缓刑有什么通知 在涉及缓刑审理程序中,消息的接收方通常为原籍所在之处的公安局派出所而并非直接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做出传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被判定为缓刑的人士来说,其个人人事档案将会有所记载,因此,他们的工作单位通常能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缓刑作为一种暂时性的量刑制度,主要针对那些触犯了法律规定并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首先宣布其罪名成立,但暂不对其实施刑罚。在缓刑期间,执法机关将对被告人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并依据其行为表现来决定是否需要执行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对于已经履行保证金且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逸的情况,将依法扣留或没收部分乃至全额保证金; 同时依据情节的轻重及具体情况,要求相关嫌疑人、被告人就其行为进行诚恳检讨并改正,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实施适当的监视居住措施,直至决定采取逮捕措施为止。若确有必要逮捕时,政府有权先行拘留尚未最终定罪的嫌疑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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