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后保险还赔不赔钱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醉驾后保险还赔不赔钱 在特殊情况下,如驾驶员存在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时,交强险仍需履行赔付义务。即使驾驶员在醉酒状态下驾车、无驾驶证驾驶或因吸食毒品而驾驶,亦或是驾驶员蓄意制造交通事故,交强险保险公司都必须对受害者的人身权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在完成赔偿之后,保险公司有权向肇事方进行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醉驾后车辆会被监控吗 若涉事驾驶员存在酒后驾车行为而遭查获,通常情况下上路行驶的同款车辆不会被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然而,酒驾仅对驾驶人员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无须对车辆本身进行额外监控。如若驾驶员在饮用酒精饮料之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将面临暂时吊销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一千至两千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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