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针对该问题,若需判定是否属于恶意抢注,必须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因素: 首先,申请者须具有明显追求不当经济收益的主观意图; 其次,申请者须确实采用了非法手段进行抢先商标注册行为; 最后,至少已经成功注册为商标,此为客观条件或事实特征。因此,我们可以认定,只有当以上各要素都具备时,才能初步判断涉嫌构成了恶意抢注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恶意抢注商标危害有哪些 我们在此要向您明确表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确实违法。我国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指出,任何人申请注册商标时都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提前获取他人已经使用并且享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所有权。 至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商标公告期间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一旦商标主管部门调查证实其为恶意抢注的情况,将会禁止此类商标的批准注册。如果权利人因某些原因错过了商标公告期,未能及时提出异议的,则可以在商标正式注册后的五年之内,向商标主管部门提交无效宣告申请。倘若商标主管部门经审查认定其确属于恶意抢注,便会宣布该商标为无效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在对某个商标权的申请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价时,我们需要深入考察以下三个关键要素:首先,申请者是否具备旨在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之恶意动机;其次,其申请过程中是否采用了任何违反法律规范的方式以获取领先优势;最后,其商标申请是否最终得以核准并取得注册资格。对于涉嫌恶意抢注的判断,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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