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换律师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换律师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自接受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遭受强制措施约束之日始,犯罪嫌疑人拥有了聘请辩护人的权利。而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仅能授权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拘押期间请求委托辩护人的话,那么人民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局都必须对此请求予以迅速传达并处理。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更换律师的,只要他们提出变更辩护人的请求,且此项请求能够得到及时地传达至负责办理案件的相关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刑事拘留期间可以送书看吗

在拘留所中,家人或朋友可以为在押人员提供书籍阅读,然而,此类书籍需要得到看守人员的严格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送给在押人员的书籍不得包含违法、反动或者其他不良内容,并且书籍内部也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夹带物。

此外,购买书籍的种类并无限制,但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书籍都必须经过监狱方面的批准和仔细检查。为了方便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我们建议您选择那些带有塑封包装的全新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刑法和诉讼法规则,犯罪嫌疑人身处刑事拘留境地之际,历经初次讯问或采取羁押措施之后,其本人有权指派担任辩护人的人士进行代理,而该人员仅限于律师身份。此外,若在羁押期间中意更换律师提供服务,犯罪嫌疑者有权提出相应申请,而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亦须对此申请予以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因此,在侦查过程中的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者完全有可能请求更换愿意为之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19: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