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诈骗罪主体是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集资诈骗罪主体是谁 在我国,涉及非法集资的行为主体范围广泛,即包括了一般主体。只要满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这两个条件的自然人,均可能构成非法集资违法犯罪。 然而,对于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况的此类犯罪分子,我国法律规定将对其实施严厉惩治。具体而言,这些人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集资诈骗罪判刑需要还钱吗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因集资诈骗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后,罪犯在服刑期满重获自由后,仍需负有归还被骗款项的义务。这是因为此种情况下,集资者是由于受到欺诈、蒙蔽等手段而遭受的财产损失,法院将依法对此类涉案款项进行追讨或责令罪犯进行退赔。 然而,若罪犯以诈骗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刑期结束之时受害方未曾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的前提下,根据民事审判结果执行,释放后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要求借款方必须偿还欠款。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我国,涉及非法集资的行为主体范围广泛,即包括了一般主体。只要满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这两个条件的自然人,均可能构成非法集资违法犯罪。 然而,对于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况的此类犯罪分子,我国法律规定将对其实施严厉惩治。具体而言,这些人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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