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的非法占有财物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的非法占有财物罪 在解读与研究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之认定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的确是一项颇具挑战性的课题。 对于此问题,我们通常会结合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考量,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的行为举止; 其次,当事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以及其所采取的具体行动; 再次,在获取财物之后的处置方式及用途; 最后,当出现违约情况时,当事人的态度与反应。 就行为表现而言,倘若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采用了伪造身份信息、提供虚假担保或故意隐瞒关键事实等手段,那么这无疑预示着他们可能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 同样地,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根本无法承担相应义务,却依然签署了合同,或者在收取对方财物后,肆无忌惮地挥霍、携款潜逃等,这些都可以被视为判断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解读研究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有挑战。要结合多因素考量,如合同签订行为、履行能力与行动、财物处置及违约时态度等。行为上,签合同时伪造信息等,或履行时无力承担却签合同、收款后挥霍潜逃等,都可作判断依据。 二、如何认定合同根本违约呢 所谓根本违约,乃是指当事人遵守合同义务发生逾期违约现象或采取其他违约行动,从而使得相对合同另一方无法实现原本订立合同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利益。 需注意的是,仅仅单纯地一方当事人发生债务逾期未履行的情况尚未达到根本违约标准; 唯有在其未能履行其主要债务且导致相对方订立合同所期待期待的目标无法实现时,方可称之为根本违约。 鉴于此,对于根本违约的认定需满足般违约的必要条件外,还须具备后向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一特质。 相应地,法律上规定,当一方当事人出现根本违约状况时,另一方有权终止与之签订的合同权利,同时依法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案件 针对合同效力之判定,应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视。通常情况下,可以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如下几种:首先,若合同内容触犯了国家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则可能导致无效;其次,若合同约定明显背离公序良俗原则也将被视为无效;第三种情形是,行为人和相对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着虚假的意思表示,这同样会导致合同无效;此外,若当事人一方采用欺诈或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且此举对国家利益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该合同亦将被视为无效;最后,若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损害到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那么该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在实际事例处理中,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类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订立过程以及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等,以此来确定合同的有效性。对于涉及到合同无效争议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解读研究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有挑战。要结合多因素考量,如合同签订行为、履行能力与行动、财物处置及违约时态度等。行为上,签合同时伪造信息等,或履行时无力承担却签合同、收款后挥霍潜逃等,都可作判断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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