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传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确实有可能受到传唤的限制。
需要清楚的是,取保候审并非刑事案件流程的终点,为了更好地进行案件的调查与审查,司法机构拥有自由裁量权对已申请取保候审的涉嫌犯罪人员或被告人进行必要的传唤。 所谓传唤,既是指司法机关通过发放传票等方式,要求涉案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对于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人士来说,他们必须确保能够随时响应传唤并按时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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