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产继承政策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农村房产继承政策是什么 不仅仅是拥有农村户籍的后代子嗣,那些隶属于城镇户籍的子女们同样具备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换言之,即便是城市户口的子女也可以顺理成章地继承他们父母位于乡村地区的房产。 值得强调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并不能独立发生继承关系,其与农村房屋产权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依照法律规定,这种继承通常需要同步进行,也即遵循“房地一体”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农村房产继承是否需要经过公证 在农村地区,宅基地房屋的传承过程中涉及到相关的公证问题,主要包括:房产继承公证、遗产遗嘱公证以及房产赠与公证三类。 因此,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房产继承,均需按照法规要求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 在这里,我们特别就房产继承公证加以详细说明。 该项公证具体指,依据国家法律对于继承权如法定继承权、遗赠继承权以及协议继承权等予以确认,在完成对继承人的身份鉴定及材料核实时,依据相关流程确保公正准确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农村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关于农村房产的遗产继承事宜,一般的程序和步骤如下所示:首要的是要明确被继承人是否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存在此种情况,那么便可以依据遗嘱的内容来进行遗产的分配;反之,倘若没有遗嘱,那么则将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序列进行遗产传承的分配。接下来,子女继承者们需要收集与整理有关的证明文件,例如被继承人去世时的医学证明、继承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亲属关系认证文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明等。之后,继承人会向他们所居住的村庄的村委会提交申请,并请求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紧接着,所有的继承人必须共同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经过公证之后,继承人需要带着公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税费。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房屋的继承还需要遵守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政策法规。 农村房屋民法律政策规定:无论子女户籍是农村还是城市,都有资格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但需注意,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需一并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这一变化意味着城市户口子女同样能继承乡村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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