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案底可以开无犯罪证明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缓刑案底可以开无犯罪证明么 关于曾受缓刑之刑罚者,其无法获开无罪证明的原因具体如下: 首先,缓刑本身乃是一项刑法执行体制,因此若当事人经历了缓刑考验期,便表明当事人已实际构成犯罪行为。自然在此情况下,法律无法为其开具无罪记录证明; 其次,缓刑是一种高度刑事惩戒手段,必然会造成当事人有刑事处罚的记录留档,此类记录将永久保存,并且无法予以删除; 最后,除非当事人刑事犯罪时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年满18周岁),而且所获刑期在五年以下,那么法院有权依法对其犯罪纪录予以封存。 此外,如果当事人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并且因为涉嫌较轻犯罪而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则国家应当严谨地将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犯罪记录已经封存,当事人仍旧不能随意向任何主体透露该信息,然而如果司法机构因调查案件需要或者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查询任务,上述封存的犯罪记录仍可供调取查看。而无犯罪记录证明,实质上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具的一份用以确认居民并未涉及任何犯罪事件的重要文书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案底可以消除吗 缓期执行案件的历史记录无法被彻底消除。 缓期执行是司法领域中对于犯罪分子作出定罪裁决后的一种暂时性应对措施,即在清楚明确地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经过法定程序最终确认其应当受到相应的刑罚惩罚时,暂且不对其执行已经判决的刑罚命令。 而所谓的“案底”,则通常是指某位个人曾经实施法律或者犯罪行为而留下的记录。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这也被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具体来说就是指那些曾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犯罪档案通常会由公安机关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对于曾经受到过缓刑处理的人士而言,他们难以获取无犯罪证明,这主要因为他们因实施了犯罪活动而遭到了刑法的制裁,所留下的纪录将长久地存在下去。然而,如果被判处此类处罚的人仅仅为未成年或者刑期在五年以下,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其刑事记录有可能会被法院进行封存。不过即便如此,这些当事人仍然无权自行披露这份记录,只有司法机构及相关部门才有权限进行查询。无犯罪证明乃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对居民是否具有犯罪记录进行确认后出具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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