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合理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合理退房 出现下列情况可以退房: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约定期限。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10.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11.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过约定的误差范围。 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目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哪些情况下有取保候审 于以下所述之情景下,才得以提出取保候审之申请: 首先,或许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罚者;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但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时,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者,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采取取保候审之措施。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出现以下情况时,买方可依法选择退房:1.期房建设超逾约定交房期限,且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妥善解决;2.开发商所持相关资质证明及许可文件缺失或失效,导致房产交易合同因法律效力问题而失去效力;3.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购房者书面授权同意,擅自对原房屋买卖协议中的规划设计进行重大更改;4.购房者未能取得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证书;5.购房者面临未能获得金融机构按揭贷款审批的困境;6.期房竣工后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与买卖合约中所载暂测面积之间的差异超出法定范围(即大于等于3%);7.房屋整体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8.房地产出卖人在出售前未向购房者如实披露其已将该房产作为担保财产抵押给他人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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