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和管制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拘役和管制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吗 拘役及管制并不被视为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乃为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开展,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和被控告人实施暂时性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具体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等多种措施。 拘役作为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旨在通过对犯罪者相对较短时间内的人身自由予以剥夺,并在附近适宜地点实行劳动改造的方式来实现惩罚目的。 相反地,管制并非对犯罪者进行监禁式看守,而是通过对其实施适当的行动范围限制,实施社区矫正在有组织的环境下执行的刑罚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 管制制度是在不将罪犯收押入狱的情况下,行使职权依法限制其部分自由权,并有目的地对他们实施社区矫正措施。 被依法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仍需留在原先就业的单位或是生活所处的地方,保持正常的工作和劳动状态; 且在参与劳动活动时,应享受与普通工人同等的薪资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管制的期限通常为3个月至两年之内,当涉及数项罪名合并判决时,总刑期不能超过三年。 拘役乃是一种短期内剥夺犯罪人员自由权利,并指派其就近在特定的纠察所在编劳动队伍服刑的刑事处罚方式。 此种刑罚制裁由公安部门在距离罪犯最近的看守所或是其他类型的监管场所进行执行; 同时,在执行期间,受刑人员可每一个月或两个月返家一次,若已开始参加劳动,还可以考虑适当发放给他们相应的劳动报酬。 依据法律条文,拘役的期限通常为1个月至6个月之间,如涉及数项罪名合并判决,则累计刑期不能超过1年。《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拘役和管制是刑事处罚吗 拘役与管制皆归类于刑事惩罚范畴之内。其中,拘役做为一种短期内剥夺犯罪行为者自由权利并推行就近劳动的刑罚手段,而管制则着眼于对罪犯不予以监禁,而是通过细致而严格的限制其部分自由权益,以遵循法制原则并且在社区范围内实施矫正措施。这两种刑罚方式所共有的特点即是对于犯罪行为者人身自由的限制。在适用对象方面,拘役倾向于针对那些罪行相对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徒刑则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且人身危险性也较小的犯罪分子。另一方面,拘役的期限设置为1个月至6个月之间不等;至于管制的期限,则为3个月到2年之间。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具体的刑罚种类以及其具体期限的设定,应当根据犯罪行为实际情况、情节严重程度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性考量。 拘役和管制不是刑事强制措施,而是刑罚。刑事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等,旨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拘役短期剥夺自由并实施劳动改造,管制则限制行动自由,进行社区矫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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