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变动现场保险拒赔涉嫌诈骗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变动现场保险拒赔涉嫌诈骗吗 倘若被保险人在按照规定向汽车保险公司申报案件并在其展开调查后,依然遭受拒绝理赔的待遇,且这种情况并非因被保险人故意编造虚假的保险标的、精心组织保险事故或者提供虚假的保险事故报告等不合法行为所导致的,那么该被保险人并不构成违反刑法的保险欺诈犯罪; 然而,如果被保险人以上述这些行为作为掩盖真相的手段,试图通过欺骗方式获取保险赔偿金的话,那他们便有极大的可能性会触及到底线——保险诈骗罪这个严重的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二、交通事故变成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交通事故被认定为涉及刑事责任的犯罪事件,则需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类交通事故刑事案件通常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交通肇事罪”进行判决。 根据该法条规定,凡严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出现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后果,抑或是财务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应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若存在有驾驶者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极其严重的恶劣情节等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惩等待遇。 倘若交通运输肇事后仍不收手,甚至逃逸并且由于逃逸导致有人死亡的悲剧,应视为涉及更严重的罪行,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另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实施暴力行为,或抢夺控制驾驶装置,以此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运行,威胁到公共安全的,将依法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同时还需要并处或者单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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