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结束会收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开庭结束会收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期限上限为十二个月。 然而,在此期间若发现不应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截止,须立即解除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 此外,若案件经过审判且被告人获判缓刑或无罪释放,则通常情况下无需进行收监。 但是,若被告人被判定有罪并需服实刑,且不满足缓刑条件,那么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便有可能面临收监执行刑罚的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开庭前请律师吗 关于是否应择聘律师的问题,取决于被采取候保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身的意愿与决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享有依法委托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权利。而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须在第三日内通知被告有选择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利。对于那些已被依法采取候保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需要坚守以下几点规定: 首先是,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绝不允许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或县; 其次,若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情况有所更改,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机构报告详细变更内容; 再次,在传唤时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最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同时也不能销毁、篡改证据或进行串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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