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被判实刑谁来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被判实刑谁来执行 依据我国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4条的规定,当囚犯被正式交付执行刑罚之际,交付执行的法院有义务在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向公安部门以及监狱或者其他具有执行权的机构,传送相关的法律文书并进行交接。 据此,对于已取得保释待遇但之后被判决定罪而需实际执行刑期的罪犯来说,应由实际执行此次刑罚的负责机关来承担责任,这一执行机构范围可能包括公安部门、监狱或者其他由法律另行规定的执行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取保候审被抓了会判缓刑吗 在获得保释许可之后,能否得到缓刑的判决,须视乎罪犯本人是否具备适用缓刑的相关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只要他们同时符合以下这些条件,就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而针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妇以及年届七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更是应当给予缓刑的判决: (1)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 (2)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 (3)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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