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换汇构成洗钱罪的主体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洗钱罪的犯罪主体方面,主要关注的对象为自然人。
根据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只要满足16岁的法定年龄限制,都可能涉嫌犯下洗钱罪。并且,法律明确允许单位也可以成为洗钱罪的犯罪主体。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案件中,洗钱罪的犯罪主体往往涉及到共同犯罪行为。 具体来说,可以细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第一种情况是指非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其次,第二种情况则是指普通公民与金融机构共同构成犯罪主体; 最后,第三种情况是指两个或多个单位之间相互勾结,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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