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具体情境与因素 竞业限制协议如存在以下无效的情况则将被视为无效: 首先,与并不负有保密义务的普通工作人员所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 其次,若未对经济补偿进行明确约定,或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额明显过低且无法满足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那么该竞业禁止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再次,如果竞业禁止期限的约定超过了法定的最长时限,那么超出部分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此外,未经与员工达成共识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同样会被视为无效;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情况也可能导致竞业限制协议的无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禁止协议可不可以拒签 关于是否有权选择拒签,在首次决定时,您应当先明确自身是否属于应受竞业限制协议规约的职业范畴。 事实上,竞业禁止条款仅适用于特定人群,即雇主不得任意地与普通层次的职员约定竞业限制义务: 1、对负有保密责任的公司员工; 2、公司的高层管理者; 3、以及公司的高档技术人员。 若您未涉及到任何公司的商业机密、技术机密,亦并非公司高层领导层成员之一,那么您并不需承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定义务。 从法律角度来看,并无硬性规定要求员工必须签署此类协议,而取决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共商签订事宜。 同样地,企业也不得强行要求其所有员工签署该类协议。 因此,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员工有权选择拒签。《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竞业禁止协议违约金过高合法吗 在竞业禁止协议中所设定的违约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进行全面性的分析与评估。 其基本原则是,如果所设定的违约金远远超过实际损失所引起的赔偿金额,那么相关方有权利向上级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申请对违约金做出合理的削减。 对于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这一问题,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竞业限制协定中所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劳动者违反协议的具体情节以及由此引发的损害程度;劳动者处于就业状态时的实际工资收入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如果雇主无法确切证明因为劳动者的违规行为导致企业遭受了极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双方又已设定了较高的违约金,此时劳动者如果提出对违约金进行调整的主张,法院很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视并适当下调违约金的额度。 因此,我们不能将违约金过高一概而论地视为违法行为,而是必须以普遍情况和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更加细致入微的剖析与判断。 竞业禁止协议在以下情况可能无效:与无保密义务员工签订、未约定或约定过低经济补偿、超法定最长时限、未经员工同意的条款及其他特定情形。这些情境和因素均可能导致竞业禁止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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