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医疗事故有怎样的程序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解答 |
一、鉴定医疗事故有怎样的程序 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以下为大致流程: 首先是由参与事件的双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或者通过共同商议决定向医学会提出鉴定请求,在此之后,医学会将应要求及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并将其交付至提交鉴定诉求的卫生行政部门手中,经过该部门的审核确认后,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会以最快速度呈递给双方当事人; 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鉴定机构,那么鉴定结果将会直接发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 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二、鉴定医疗事故需要多长时间 在有关重大医疗事件的技术鉴定过程中,医学会作为主导机构通常需等待六十个自然日方能完成相关程序。 从医学会接到相应的鉴定申请之次日算起,他们将有五天的时间向涉及该医疗事故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公布鉴定相关的所有资料及要求,而当事人也会被允许在此后的十天之内向医学会提供所有必要的支撑材料。 接下来,医学会将有四十五天的时间来详细调查核实这些证据,经专业分析和研究之后,最终形成对该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意见并颁发相应的证书给予证明。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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