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是哪些 1.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属于法定不起诉: 2.案件情节显著轻微,经过审核判断无法认定为犯罪的情况; 3.根据法律规定已经超过了追诉期限的; 4.通过特赦此类型的犯罪而撤销原有的惩罚; 5.仅需要告知检方或者撤回控告的某些类型的案件; 6.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者其他特定情况所导致无法追究下去的。 法定不起诉这一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交给检察机构的案件或者是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详细审查过后,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本来就不应被追责,那么便会做出不再将犯罪嫌疑人呈交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决定性处理意见,它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赋予的三种不起诉方式中的其中一种。 起诉,顾名思义就是指向司法部门正式提出诉讼请求,恳切地要求法院对某一特定案子予以审判的法律行为。 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其起诉的目的便是请求法院借助于审判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判决。 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则是希望法院通过审判对于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追究到底。 无论当事人的身份如何,他们都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起诉大部分都是由人民检察院来推动,只有关于那些只需要告知检方或者不需要进行深入调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会允许受害者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自行发起诉讼; 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既可以是受害者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甚至是被侵犯权益的法人单位。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该先递交一纸正式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数制作相应数量的副本。 如果被起诉者是个人的话,起诉状中需要说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居住所在地); 如果被起诉方是某个单位的话,则需要在起诉状中明确表示出该单位的详细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 在起诉状的主体部分,我们应该明确写出我们所希望达到的请求目的以及起诉的基本事实情况和理由。 在尾部,则需要正确签署成文或者加盖公章以示郑重。 《刑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如何 1.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属于法定不起诉: 2.案件情节显著轻微,经过审核判断无法认定为犯罪的情况; 3.根据法律规定已经超过了追诉期限的; 4.通过特赦此类型的犯罪而撤销原有的惩罚; 5.仅需要告知检方或者撤回控告的某些类型的案件; 6.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者其他特定情况所导致无法追究下去的。 法定不起诉这一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交给检察机构的案件或者是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详细审查过后,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本来就不应被追责,那么便会做出不再将犯罪嫌疑人呈交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决定性处理意见,它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赋予的三种不起诉方式中的其中一种。 起诉,顾名思义就是指向司法部门正式提出诉讼请求,恳切地要求法院对某一特定案子予以审判的法律行为。 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其起诉的目的便是请求法院借助于审判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判决。 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则是希望法院通过审判对于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追究到底。 无论当事人的身份如何,他们都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起诉大部分都是由人民检察院来推动,只有关于那些只需要告知检方或者不需要进行深入调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会允许受害者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自行发起诉讼; 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既可以是受害者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甚至是被侵犯权益的法人单位。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该先递交一纸正式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数制作相应数量的副本。 如果被起诉者是个人的话,起诉状中需要说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居住所在地); 如果被起诉方是某个单位的话,则需要在起诉状中明确表示出该单位的详细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 在起诉状的主体部分,我们应该明确写出我们所希望达到的请求目的以及起诉的基本事实情况和理由。 在尾部,则需要正确签署成文或者加盖公章以示郑重。 《刑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涉案情节较轻且不足以构罪处理、已经超过法律追诉时效、获得特别赦免资格、只需向检察机关进行通报或者决定撤诉、以及被告人身故等诸多情形之下,检察机关有权依法做出法定不起诉的决定,从而避免将相关嫌疑人移送至法院进行审判。起诉则是指请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确认犯罪事实并作出相应的判决;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是为了寻求经济上的赔偿。通常情况下,起诉这一程序由检察机关负责主导实施,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案件,受害者也可以自行发起诉讼。在提出诉讼时,需要递交正式的起诉书,详细列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起诉书应当明确陈述事实依据、理由阐述以及诉讼目标,并且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签署或者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