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法院时效两年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
解答 |
一、劳动争议法院时效两年的规定有哪些 在解决劳动争议时向法院进行诉讼的法定时效期限通常设定为一年。 然而,在特定状况下,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了因拖欠劳动报酬而产生的争议问题,那么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将得以豁免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当劳动关系被依法终止之后,所有涉及到该关系终止事项的劳动争议都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复议请求或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法院调解要多长时间 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明确要求,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向调处机关提出申请进行调解。 在此情况下,由调处机构在受理调解请求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与双方协商,以达成调解协议。 若在此期间未能成功达成协议,则申请人有权依法向上一级仲裁机构提起申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三、劳动争议法院诉讼时效能延长吗 关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我们应该遵循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随意地予以延长。依据相关法条的明确规定,劳动者针对劳动争议提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在此,我们需要对仲裁时效的起算点进行明确,即自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其所享有的权利遭受侵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合理的理由,导致当事人无法在既定的时效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或者打的诉讼请求,此时仲裁时效便可依法予以暂时中断。待到引发仲裁时效中止的缘由得以消除之后,先前暂停计算的仲裁时效期限则将会重新开始计算。特别值得各位关注的是,在提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主张时,务必具备充足的证据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作为支撑,并且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与认定。如果您认为自己面临着类似的特殊情况,那么强烈建议您能够迅速地收集并保存好有关的各项证据,以便更好地保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时效一般为一年。但针对拖欠劳动报酬争议,若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劳动者申请仲裁可不受一年时效限制。然而,劳动关系终止后,所有与之相关的争议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复议或申诉,以确保时效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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