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法院需要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法院需要判刑吗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性质并不等同于被判有罪。该措施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权而设立的,允许其在未被羁押的状态下继续等候法律程序的处理,同时也设定了若干限制和义务要求他们予以遵守。具体是否会被判定有罪,则需要根据法院对于案件的全面审查与评估来决定。如果法院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反之,如果法院最终裁决为无罪或者罪行较轻,那么当事人便有可能获得免予刑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能否请求撤案 若在取保候审阶段出现以下情况,则可申请撤销案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被认为尚不足以构成犯罪; 2.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设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3.获得了国家特赦令并由此获得免于刑罚之处分; 4.依照刑法的规定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而实际却未进行操作; 5.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去世; 6.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类犯罪行为应予以免责追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取保候审法院判过了人跑了怎么办 若在被告获准取保候审之后、法庭已经做出裁决,而被告却选择逃逸离开,那么他的这一违法行为无疑是违反了原先所签署的取保候审协议的。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法采取必要的行动对此进行追捕,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开发出通缉令等措施。这种情况下,被告可能被迫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例如被判定为具有逃逸倾向并因此增加法定刑期。在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的亲属能够积极地与司法机构合作,通过劝说和引导使被告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以求得最大程度减轻对自身的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非定罪措施,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等待法律处理,同时需遵守限制。有罪与否由法院全面审查后决定。若犯罪事实明确且证据确凿,或受刑罚;反之,无罪或轻罪,可能获宽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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