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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朋友借了100块钱还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一、朋友借了100块钱还不还怎么办

若好友借款100元长期未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作为债权人,需明确朋友为债务人,并请求法院判决其偿还本金及利息。起诉前需提交起诉状及副本。困难者可口头起诉。如判决后未履行,法院可采取限制出境、征信记录等措施强制执行。您有权依法追讨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朋友借了180块钱不还了怎么办

若面临朋友借款不还的困扰,您可按法律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法律手段要求朋友偿还借款。撰写诉状遇难题时,可选择口头诉讼,法院将笔录内容并通知对方。请确保您的诉求合理合法,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朋友借钱给我欠钱不还怎么办

依据我国《民法典》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若您的友人未能及时偿还其向您所借取的款项,您有权主张让该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倘若贵我双方签署了明晰且合法有效的借款协议,那么,您可勇敢依照这份协议所设定的各项条款,向您的朋友严肃催促还款。

此外,依据我国《民法典》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您务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送交相关诉状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的诉讼时效。实质指的是三年时间,自您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根据您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总而言之,您完全有权力要求您的朋友偿还欠款,并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诉状。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限,您可能会面临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您的朋友借了100块钱后迟迟不还款,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您需要确保您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即债权人,且您的朋友作为债务人是明确的被告。您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判决您的朋友偿还借款本金100元及可能产生的利息(如果双方有约定)。

在提起诉讼时,您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您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如果您的朋友在法院判决后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以强制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综上所述,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您的朋友偿还借款。如果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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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