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公司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单位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正常情况下,公司或组织本身并无资格成为寻衅滋事罪的违法者。 寻衅滋事罪的实施主体往往为自然人。 然而,若该单位会员以其所供职之单位之名号或者确以为实现该单位之利益而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则相关责任方极有可能要承担起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通常情况下,公司或组织不具备成为寻衅滋事罪违法主体的资格,因为此罪名主要针对的是扰乱社会秩序、挑衅滋事等个人行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他们通过无理挑衅、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手段,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因此,在法律界定上,公司或组织本身不直接承担此类罪责。 二、单位能否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呢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行为主体涵盖了各类团体组织机构。 本罪行为人的身份较为广泛,既包括个人公民也包含相关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团体等单位实体。 在单位触犯此项法律条款时,需要对单位进行相应的刑事惩罚措施,即判处罚金刑,同时对于该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单位能否构成诈骗罪 在此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单位同样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将单位犯罪明确定义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倘若此类单位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采用欺骗的手法非法募集资金,且其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便可认定该单位已涉嫌构成诈骗罪。在判断某个单位是否真正涉嫌构成诈骗罪时,我们需要综合考量如下几个关键要素:1.该单位本身是否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2.涉嫌实施诈骗行为的行为人行为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整体意志;3.从诈骗行为所获得的收益最终归属于何方。当单位被确认为诈骗罪的主体后,将面临着相应程度的罚金处罚,同时针对该单位中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也将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通常情况下,公司或组织不具备成为寻衅滋事罪违法主体的资格,因为此罪名主要针对的是扰乱社会秩序、挑衅滋事等个人行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他们通过无理挑衅、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手段,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因此,在法律界定上,公司或组织本身不直接承担此类罪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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