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期了怎么去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到期了怎么去办理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执行机关应当于期满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作出相关决定抉择方,由该决定方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之决定。 若在此情况下,相关案件尚未侦查终结,仍需进行进一步的查证与审理,则有关方面有可能会变更现行的强制措施。 因此,请您务必主动与负责执行的机关取得联系,以掌握案件进展的最新动态以及具体的处理程序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当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到期,执行机关需在期满前15日书面通知决策方,以决定是否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若案件未结,可能需变更措施。请主动联系执行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和处理流程。 二、取保候审是不是没事了 您提出了下面两个问题: 首先,取保候审是否与是否被判刑有关联?其次,是否所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申请该项诉讼程序?对于前者,答案是明确的,取保候审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司法机关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至于后者,也并非毫无限制,虽然办理取保候审能使得相关人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获得自由,但这并不等同于其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此外,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办理取保候审后被认为确实实施了违法行为,且经调查证实存在犯罪事实,法院仍有权依据事实和法律条款对其作出判决,刑罚的轻重视具体案情而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保证金不退会怎么样 在取保候审期终止后,倘若保证金未能如数返还给当事人,那么此举显然违背了法治原则。关于保证金的收取以及返还,都有着严谨的法律流程进行规范。若是按照规定应该予以返还却未曾实施,被取保候审人有权对负责做出决定的机构提出疑问,了解具体原因。如若该解释无法令人信服,他们还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者以行政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来说,只要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内并无任何违规行为,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县区,妨碍证人提供证据等等,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之时,保证金理应依照法规予以全额返还。若出现无缘由的不退款现象,相关责任机构很可能将面临内部的纪律惩处。总而言之,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必须得到充分保障,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会受到严密监控与及时纠正。 当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到期,执行机关需在期满前15日书面通知决策方,以决定是否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若案件未结,可能需变更措施。请主动联系执行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和处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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