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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住院期间单位不交住院费怎么办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解答

一、工伤住院期间单位不交住院费怎么办

在遇到类似状况时,建议您首先尝试与所在工作单位展开积极而深入的沟通,阐明相应的责任归属。若单位仍坚持不予理睬且拒绝支付相关费用,那么您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提出投诉申请,相信其一定会及时启动调查并严肃敦促单位落实应尽之责。

同时,您也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方式,运用法律手段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照一般的法律规定,员工因工受伤需入院治疗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应当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住院期间的费用谁出

通常情况下,职工因工受伤入院治疗所需费用将首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由于在工伤认定完成之后,此类费用将会从相应的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报销结算。若用人单位未能按规定为所属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相关费用均须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三、工伤住院期间工资怎么发的

当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并需要留院接受治疗时,他们所享有的劳动报酬将维持原有水平,并且这笔薪酬将由所在的雇佣单位每月按时支付。此举的宗旨在于确保工伤个体在整个疗伤过程中,其基本生活需求能得到充分满足而不会受到任何影响。通常情况下,所谓的“工资”内容范畴广泛且形式多样,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各种补贴等等。

然而,具体到实际发放的标准与方式上,则可能因为地域差异、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工伤事故的严重性等因素而出现种种变化和调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遇此情,建议先与单位积极沟通,明确责任。若单位拒不理会及付费,可向劳动监察投诉,其将介入调查并督促责任落实。同时,您可申请劳动仲裁,合法维权。按法律,工伤住院费应由单位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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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8: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