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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赔偿死亡标准是多少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解答

一、工伤赔偿死亡标准是多少

关于工伤事故中逝者补偿标准的规定,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即丧葬补贴金、抚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偿金。

其中,丧葬补贴金是以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作为参考基数进行计算,其数额一般为六个月;而抚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根据职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来发放给那些在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

至于一次性的工亡补偿金,其标准是参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确定。当然,具体的赔偿金额还会受到地域、逝者工资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赔偿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工伤死亡事故的理赔标准涵盖了三部分内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其中,丧葬补助金标准依据本区域内上一年度在职人员月均工资按照六个月的金额发放给受害者家属;而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根据劳动者个人工资总额的比例进行拨发,赋予那些在死亡员工生前维持主要生活来源且失去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至于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其具体数额参照上一年度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作为结算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三、工伤赔偿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通常情况下,因公伤亡的赔偿事宜中的死亡赔偿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承担和支付的。倘若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其员工按时足额地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则需由用人单位出资承担这部分经济责任。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例如用人单位出现拒绝支付、破产清算等问题时,工伤保险基金有可能会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然后再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事故逝者补偿标准涵盖丧葬补贴(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计六个月)、抚养亲属抚恤金(按逝者工资比例发放给无劳动能力、依赖逝者生前抚养的亲属)及一次性工亡补偿(基于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计算),具体金额受地域、逝者收入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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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9: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