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可以不负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什么人可以不负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于实施刑事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进行拘留时需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该嫌疑人必须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实际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 其次,有被害者或现场目击者亲眼指认其为罪犯的证明; 再次,在嫌疑人身边或居住场所发现了足以认定其犯罪的相关证据; 最后,嫌疑人在犯罪之后表现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的意图。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什么人可以去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成为辩护人: 首先,具有专业资格的律师; 其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单位或社区组织所推荐的合适人士; 再者,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亲属,可以胜任该项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除了被告人享有辩护权之外,他们还有权委任一名或两名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起诉一方的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为帮助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并确保其合法权益而提供协助的专业人士。 辩护人的身份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非律师专业人士,例如由被控告人所属社区或单位推荐,甚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戚朋友等。 值得注意的是,当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时,仅限律师出任。《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三、什么人可以请律师会见法官 在诉讼程序展开之际,事例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委派律师与法官进行会面。 值得强调的是,此类会面活动通常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 律师与法官的会面主要目的在于针对事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沟通与交流,从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然而,律师在与法官会面期间,务必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严禁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例如,禁止对法官施加不当的影响或者干扰司法公正等行为。 总而言之,律师与法官的会面旨在保证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实现。 根据我国法律,公安机关拘留刑事犯罪嫌疑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嫌疑人须处于犯罪预备、实施或即时被察觉阶段;有被害者或目击者指认;在嫌疑人处发现犯罪证据;嫌疑人犯罪后有自杀、逃离或潜逃意图。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方可依法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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