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钱包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钱包给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的钱包通常情况下都是应该归还给他们本人的。因为取保候审本身并未赋予警方没收个人财物的权力。除非这只钱包与正在进行的案件调查有着直接且紧迫的关系,亦或是钱包内部藏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关键性物证,否则就必须将其归还给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哪个严重 与针对犯罪嫌疑人员所实施之监视居住及取保候审两种强制措施相较,监视居住在严格限制被告人人身自由方面显然更为严峻,其对被告人身权的限制程度明显更深。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逮捕标准且兼有以下情形时,如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 或者属于尚未生育或正在给新生儿提供母乳喂养的妇女等,此类人员将有机会享受监视居住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钱往哪里交 取保候审所需的担保金须向执行机关指定的特定银行账户缴付。而担任执行职务的机构通常为公安机关。在缴纳担保金的过程中,会获取到相应的财务凭证。担保金额度则由负责做出决定的机关依据案情的具体特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其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后确定。若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待取保候审期届满之时,便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担保金。 在取保候审期间,通常应归还当事人钱包。取保候审不意味着警方有权没收个人财物。除非钱包与案件有直接且紧迫的关联,或内含关键性物证,否则应归还当事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是法律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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