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时限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而言其区间为5至20个工作日。
详情如下: 首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他们应该在勘查现场之后的第十个自然日内,制作出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若该事故涉及到检验、鉴定等环节,那么也必须在这些环节得出明确结论之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工作; 其次,当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存在异议并一致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的时候,他们应当在接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的十个自然日内递交书面的调解申请。 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情形的,调解应自办理丧葬事宜完毕之日起正式展开;而对于交通事故引发的伤害情况,则应在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启动调查和调解程序; 最后,牵涉到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过程应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始展开。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何种性质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都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威指导下进行。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期限的设定,其基准以十天为准。 若调解成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该调解书需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后方能正式生效;如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会依法制作调解终结书,交由各方当事人收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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