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逃逸不犯罪扣几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引发交通事故后选择逃跑,虽未达到刑事责任追究标准,但从行政处罚来看,该种行为一经发现将会被判定为一次性记12分。
这是极度危险并且缺乏责任感的典型表现。 在各项交通事故中,明显的规定是,当事人应当在事故出现之后立即终止行驶,保护好现场,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拨打紧急电话报警。 然而,将自身置于逃逸的处境,无疑背离了社会道德规范,更是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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