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立案时限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交通肇事罪的立案,实际上并无严格而精确的即时期限规定。
通常情况下,负责处理此类事务的公安机关,在接收到相关案件的举报或者获取了犯罪的线索之后,将立刻展开细致的审查工作。 若该部门裁定确有犯罪事实的存在,且其情节足够严重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确认该案件属于本机构的法定权限范围,便会即刻着手展开严格的立案侦查工作。 至于那些涉及逃逸情节的交通肇事罪,这并不构成阻碍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立案侦查的正当理由。 实际上,逃逸的行为本身就已经使法律的惩治力度得以加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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