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机离开事故现场,是否构成逃逸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司机离开事故现场并不意味着其必须被视作逃逸。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定义,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驾驶人员为了规避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违法行为。 然而,若该肇事司机在不知情或无任何故意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或者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救援行动而选择离去的,都不应将此类行为认定为逃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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