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中如何认定逃逸行为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严格界定如下: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乃是指驾驶员在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规避法律制裁而主动离开现场的行为。 而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便是该行为人必须存在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且由于其违章驾驶的缘故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更为关键的是,在意识到事故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之后,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具备逃避应负法律责任的不法意图,并且实际采取了迅速离开现场的行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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