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法定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法上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之法定情形包罗万象,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施以追逐为主要形式且情节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二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三是负责运营校车或客运业务却严重超过额定乘坐人数及载货量的,四是无视高速行驶相关规定,且其速度严重超过了规定值,五是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并进行运输,从而对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以上种种行为,无疑对公共交通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必须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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