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拘留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引发危险驾驶罪案拘留问题的核心原因往往是犯罪嫌疑人的驾车行为已经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如因酗酒影响正常驾驶能力而进行机动车辆行驶,或在道路上进行任意追逐竞驶,情节过于恶劣; 又或是在承担校车服务业务或者进行旅客运输过程中,其所搭载的乘客数量严重超过额定载荷,甚至是在高速公路等特殊环境下,超出规定的最高行车速度等等。 上述各类行为都有可能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从而对广大社会公众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构成无法预计的重大隐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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