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撞车私了赔钱,第二天不承认怎么办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酒驾驾车造成碰撞且在私人解决方案中赔款后,次日其中一方又否认这一处理结果的行为,其所涉及的问题确实颇为复杂。
须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本来就属于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从法律层面分析,通过私人协商来解决此类事件并不能够掩盖酒驾行为的违法性质。 针对那些否认已经达成私人解决方案并进行赔偿的一方,另一方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例如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录像资料、双方之间的通信记录(如短信、微信等)以及支付赔偿款项的收据等等,以此来证实双方曾经达成过私人解决协议并且已经实际履行了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如果导致有人身伤害,车辆驾驶员还应立即对伤者实施救治,同时迅速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因此,酒驾驾车造成碰撞后选择私人解决的做法本身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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