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与酒驾处罚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醉驾和酒驾的处罚标准如下:
首先,如果驾驶员在饮用含有酒精含量的饮料之后驾驶机动车辆,将被暂时扣留其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将面临一千元人民币以上两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如果该驾驶员因为之前的酒驾行为已经接受过惩罚,但是之后又有了新的酒驾行为,他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十天以下的拘留期以及一千元人民币以上两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并且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 其次,如果肇事者确属酗酒驾车,相关机构将对其实施控制直至达到清醒状态,然后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肇事人员需要等待五年时间才能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样地,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将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根据规定,驾驶员将被拘留十五天,并罚款五千元人民币,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吊销。 但是,他必须等待五年的时间才能重获这份重要证件,并且在重获证件前,也是不能再驾驶任何营运车辆。 最后要强调的是,不管是饮酒驾车还是醉酒驾车,只要在行驶过程中引发了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事实,相关机构都会追究其法律责任,以及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使肇事者终生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