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醉驾是否算作累犯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醉驾两次并不是累犯行为。
实际上,对于醉驾案件而言,若未产生重大损害结果,那么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行,并会依法判处拘役之罚; 然而,若在醉酒驾车过程中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犯罪情形(如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此案将会转化为交通肇事罪的责任承担。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而非故意犯罪,这就意味着它无法满足累犯行为的构成要件。 因此,无论是哪种情况下的醉驾引发的犯罪后果,都无法通过累犯的途径来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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