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的血液中酒精含量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若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即被认定为酒驾;
而若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则将被视为醉酒驾驶。 对于酒驾及醉驾的处理方式如下: 1.醉驾通常是指饮酒导致其完全失去或者大部分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在此情况下仍然从事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具体而言,如果每100毫升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便构成了酒后驾驶,而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了80mg/100mL时,就会被定论为醉酒驾驶行为。 2.对于被定为准则性醉酒开车的人员,督察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强制约束直至清醒状态,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此基础上,该人员五年内都不得再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若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情形,督察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将对其采取同样的强制措施直至清醒,期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仅如此,经历此事件后的十年内,该人员亦不能再次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再次获取之后,决不允许其驾驶营运类机动车。 3.此外,严格的醉酒驾车判定标准如下: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80毫克的行为皆可视为醉酒驾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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