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和故意毁坏财务的区别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是专指在道路交通中,酒后驾车、竞速行驶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当驾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相较之下,“故意毁损财物罪”则是指以非法手段故意破坏他人合法财产的犯罪行为。这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主观意图和行为对象的明显差异,前者具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避免危害社会安全为主要目的,后者则重点关注对特定个人或集体财产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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