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涉嫌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于北京市乃至全球各地,涉及到危险驾驶行为的案件通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进行审理。此类罪行范畴广泛,覆盖了诸如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赛车竞速等多种行为,若情节严重者,甚至有可能触犯刑事法律。在大多数情况下,若被判定为危险驾驶,当事人将面临拘役(即短期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以及罚金的双重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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