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不起诉后罚款去哪里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於醉驾交通罚款,可以依法规定在法院进行直接缴纳,在醉驾问题的法庭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需寻找此案的主要审判法官开具确认缴纳罚款的单据,然后当事人须携带此单据前往法院的立案厅或者依照法院所指定的银行进行罚款支付,在支付完毕后,当事人应将已经支付罚金的收据交还给主办法官,同时保留好自身的缴款联。在此之前,当事人可首先与负责此案的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听取建议;
另外,他们亦可选择直接持有已生效的法庭判决书,前往当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践行罚金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4.1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0 醉酒后驾车≥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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