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失费用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处理过程中,针对精神损失费用的支付方面,一般的司法实践中,是不主张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
但是,若肇事方能够主动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且与受害方达成谅解合作协议的话,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对精神损失的补偿金额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加以确立。 然而,若是遇到了某些较为特殊的情形,例如单独就该事项发起民事诉讼的话,有可能会获得一定程度上的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比如事故的严重性、受害人的精神伤害状态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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