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人没有受伤有误工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中是否享有误工费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首先,如果您在事故中并未受伤,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被视为有权享受误工费用的。但是,若涉及另一方车辆的性质为经营用途,则情况有所不同。其次,误工费的定义是指赔偿责任方应当向赔偿权利方提供一定金额,以弥补受害人由于遭受人身伤害,导致在恢复期内无法正常进行工作所造成实际收入的下降。最后,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就医的医疗机构所提供的相关证明为准。对于因伤致残的受害人来说,误工时间可以延续到定残日前一天。关于误工费赔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误工费根据争议双方中的误工人员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来决定。如果受害者本身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将根据实际收入的减少数额来计算。而实际收入的减少必须是实际失去的收入,其中包括工资、奖金、补贴以及合法的兼职收入。但是请注意,此部分收入并不包括企业经营者在成为受害者时所承受的经营损失及特殊工种的补助金。 (2)倘若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则误工费将按照他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若受害者无法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可参照该地区与之相似的或相邻行业的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来估算。在此特别提醒大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程序还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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