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时限规定如下:
首先,若不幸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于现场调查工作启动之日算起,十日内完成并正式编制形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其次,针对肇事司机因某些原因而选择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追查工作必须在查获肇事人员之后的十日内结束,并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在追查过程中未能成功查获逃逸者,则责任承担者将在所收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被确认无误后的十日内接受处理,并制作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最后,如遇事故涉及到需对各项证据进行严谨细致的检验或鉴定,此项工作将在相关部门出具检验、鉴定结果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认定,并编制形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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