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任认定单找不到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不慎遗失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请放心,此类证书在交警相关部门皆有备案记录,并不会对事故处理程序造成任何不利影响。若事故处理过程中有需要涉及到责任认定书,您尽可前往当初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的地区交警机构调阅并复印相应的责任认定存根联,这份复印件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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